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,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、能力、业绩的评议和认定。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、考核、晋升等的重要依据。
申报与审核
申报人需满足申报条件,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;
所在单位核实材料后,在内部公示,逐级报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审核。
评议组或评审专家评议
对申报人提出评议意见,作为评审会议表决的参考。
评审会议
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组织召开评审会议,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表决。
评审结果公示
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对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结果确认与备案
公示无异议的通过人员,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确认;
具有评审权的用人单位,需向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部门备案。
总体原则:民营企业人员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。
可通过以下途径申报:
创业孵化基地、高新技术开发区、科技园区等设立的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;
人才中介服务机构、工商联、行业协会商会、学会等社会组织。
离岗创业或兼职人员: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民营企业兼职的高校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,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申报职称,其创业和兼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依据。
派驻外地人员:被派驻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,可按有关规定在派驻地申报职称评审。
Copyright C 2009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安康智聘链才科技有限公司
陕ICP备2025062583号-1
陕ICP备2025062583号-1
地址:安康市高新区高新一路1号 EMAIL:akzplc@qq.com
ICP经营许可证:陕ICP备2025062583号-1 人力资源证: (陕)人服证字【2025】第0912000513 号